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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旭峰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民商事诉讼与仲裁业务,尤其在票据融资、私募基金、股权争议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翟旭峰律师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为多家知名上市银行、证券公司和集团企业提供了专业的诉讼和仲裁服务,涉及案件上百起、标的总计数十亿,在最高法院和福建高院、江苏高院等法院具有多项胜诉判例。
2019-202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民商法学硕士
2015-2019 内蒙古大学 法学学士
2021-至今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团总支副书记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青年律师发展委员会学习委员
泰和泰优秀党务工作者(2024)
中国企业评价协会高级企业合规师职业能力水平证书(2022)
北京市优秀毕业生(202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21)
内蒙古自治区优秀毕业生(2019)
国家奖学金(2018)
代理某上市银行侵权责任纠纷案,案件标的超10亿元,涉及以票据为手段的多链条融资交易,通过意思表示解释对融资合意的达成进行详细论证,对最高法院裁判规则的适用场景进行透彻分析,帮助江苏高院加深了对规范和事实的理解,在一审程序中为客户减免损失金额近9亿元,目前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力求争取更高减免金额。
代理某上市银行合同纠纷再审案,案件标的超10亿元,在一、二审法院判决客户按照票据资产转让合同全额还款的情况下,结合刑事判决认定事实论证双方的真实意思是资金通道,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成功被最高法院提审,取得撤销原一、二审判决的胜诉裁定,目前正在重审审理过程中。
代理某国企下属化工企业被诉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在系统梳理涉诉设备、人员历次变动及涉诉技术研发过程的基础上,制定多层次的答辩策略,使福建高院在未组织鉴定的情况下,直接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避免客户承担3亿元损害赔偿款,目前原告已提起上诉,正在最高法院二审审理阶段。
代理某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客户自2012年开始诉请项目利润,历经两起诉讼逾十年未获得胜诉裁判,代理客户后重新梳理案件事实、编排证据册、制定诉讼策略,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说服最高法院认可我方提出的分配利润诉请,并指令江苏高院再审审理。
代理某上市证券公司与投资者融资融券纠纷系列案件,系列案件的标的总额超过1亿元,成功说服法院将客户承担的责任比例从全额承担改判至50%,并成为系列案件的裁判标准,避免客户承担赔偿责任5000余万元。
代理某上市证券公司与投资者金融产品适当性义务纠纷系列案件,系列案件的标的总额超过3亿元,通过梳理关于销售机构适当性义务的监管规范体系,为客户制定妥当的答辩策略。系列案件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
代理某集团公司黄金租借交易纠纷,在一审法院判决客户按照日万分之五标准支付5000余万元违约金的情况下,通过分析黄金租借和黄金远期买卖合同之间的关联性和当事人在各份合同下的权利义务关系,成功说服上海金融法院改判客户按照LPR+5基点(4.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为客户减免违约金4000余万元。
代理某合伙企业股权回购纠纷案件,在仲裁过程中促成双方调解,帮助客户在较短时间内取得股权回购款近4000万元。
代理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建设纠纷,在一审法院已经认定镇政府无需就建设工程支付任何工程款的情况下,通过重新制定诉讼策略、可视化举证、带领法官实地勘验等方式,为客户力争权利,成功说服二审承办法官对客户代建的事实产生内心确信、促成调解,为客户收回投资款近500万元。
《论违约获益剥夺的中国法路径》,发表于《清华法律评论》(第十一卷第二辑)。
《违约获益剥夺研究——基于英美法的视角》,获评2021年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参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既有民事法律对照表》,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公章与公司意志的认定》,发表于“观得法律”微信公众号。
《民法重述之占有十讲》系列文章,发表于“观得法律”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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