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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高级合伙人刘斌律师主办项目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亿元公司债券成功发行并上市

2011-06-10 浏览次数:7061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国资”或“公司”)在2011年5月23日发行了1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2011年6月7日,宜宾国资发行的公司债券开始上市流通,标志着宜宾国资的公司债券发行成功。据悉,宜宾国资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宜宾市首次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其在拓宽宜宾市的融资渠道,提升宜宾市在资本市场的形象方面有着积极意义。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宜宾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信公司债券的成功发行,将有力促进宜宾市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


高级合伙人刘斌律师带领工作组全程服务于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为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刘斌律师团队做了大量的工作,先后审阅了近万页的文件,并根据尽职调查的情况,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股权质押的法律意见书等。此外,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中,律师团队还参与了整体方案设计的讨论,并起草或修订了承销协议、公司债券涉及的担保事项的协议、债权代理协议、质押财产及专项偿债账户监管协议等法律文件。


泰和泰律师将继续努力,进一步提升包括证券业务在内的法律服务水平,为全国特别是川企提供专业、优质的证券法律服务,为四川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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