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管理人指定制度,保障顺利有效推进破产程序,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为帮助、指引当事人申请企业破产及参加破产案件审判程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破产审判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海南法院破产审判实际,制定《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程序指引》。
为切实提高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审判效率,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审,规范破产清算案件的快速审理,依法高效处置“僵尸企业”,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市场出清等方面的功能,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规定,结合海南法院破产审判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为建立广西企业破产案件预备管理人(以下简称预备管理人)制度,进一步优化我区破产案件管理人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制定本暂行办法。
为充分发挥“枫桥经验”发源地优势,进一步增强府院联动机制功能,加快推动危困企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优化资源配置,化解金融风险,助力“五个率先”促进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绍兴市人民政府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研究,共同制定本规程。
为规范个人破产申请,正确实施《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及时受理个人破产案件,公正、高效审查个人破产申请,防止个人破产程序滥用,防范破产欺诈行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本指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结合陕西省执转破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指引。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结合上海破产法庭实践,制定本规程。规程规定了破产预重整案件的申请条件、审查内容、预重整期限等具体内容,细化了预重整案件的流程。
十堰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发布《十堰市破产企业档案处置的办法》。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共同会商,对破产案件所涉不动产信息查询和处置有关事宜,提出以下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民事诉讼保全和执行案件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行为,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保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江苏省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2021年6月16日,绍兴市人民政府、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听取了《关于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工作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
4月28日上午,荆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
5月18日,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在邵阳中院召开。
2022年5月19日上午,青白江区政协主席冯静率队视察调研青白江法院破产审判工作。
2022年5月19日上午,青白江法院举行揭牌仪式,成立全省首个破产管理人工作室。
2022年5月23日下午,武侯区深化破产审判改革暨助力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武侯法院多功能厅召开。
5月6日,贵州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国第一个建立省、市、县三级统一的破产办案平台“贵州智破云平台”。
镇江法院开展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5月26日,龙岩中院牵头召开法检公首次破产案件涉刑问题处理联席会。
河南高院认定:债务人自营期间发生的债务,系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产生,应认定为共益债务。
浙江高院认定: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债务人即被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诉讼代表人为管理人负责人,这将会导致峰达公司在破产程序中的公司代表权的混乱,不利于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
徐茜、郭旭东
代丽梅、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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