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某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国际海运商马士基有限公司纠纷案经厦门海事法院审理,双方调解结案,我所律师带来对本案的分析与建议。
我所梁雯雯律师对最高院发布的2021年海事海商典型案例——马士基与百鲜食品(福建)有限公司海运纠纷案进行解析探讨。
2023年4月12日,第六届中国海事金融法律高端研讨会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成功举办。
2023年4月13日,第二十九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在广西北海召开。
2023年5月26日,”2022年新版金康合同的变化与应用“ 研讨会在广州远洋宾馆举行。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受通知,正式成为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观察员。
2023年3月24日,天津海事法院发布中英文双语的《天津海事法院2022年审判工作白皮书》及十起典型案例。
2023年4月12日,天津海事法院与东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协作机制框架协议。
2023年5月30日,天津海事法院与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2023年3月28日,宁波海事法院在宁波市企业权益保护协会、宁波海上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设“海上共享法庭”。
2023年4月19-20日,大连海事法院院长带队到宁波海事法院调研。
主动对接精准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4月11日,武汉海事法院宜昌法庭会同有关单位,就打造“宜昌航运高质量发展服务汇”品牌进行探讨。
2023年4月11日至12日,武汉海事法院副院长李革胜、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申骞率队拜访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6月4日,世界环境日,武汉海事法院与长江文明馆联合开展长江大保护专题宣讲活动,武汉各界与群众积极参与本次活动。
上海海事法院近日在一起案件中,在被告去向不明情况下,利用可信时间戳等,对对存储于第三方区块链存证平台的关键电子证据予以审查认定。
上海海事法院发布《上海海事法院关于服务保障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展现海事审判的新发展,规范和引导航运市场主体行为。
海口海事法院为第三届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提供司法服务保障工作。
海口海事法院与海南省林业局有关人员探讨推动建立红树林生态环境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
海口海事法院依法适用国际条约,开庭审结一宗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体现了自贸区高水平开放以及优质司法保障。
大连海事法院与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签订合作备忘录,在三个方面推动交流合作。
大连海事法院院长一行到北部战区军事法院走访调研,双方签署了《关于涉军海事海商案件相关工作合作协定》。
2023年5月15日,鲅鱼圈法庭举行服务物流企业发展座谈会,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护航企业良性发展。
青岛海事法院日照法庭建立的“安澜无漾”溯源治理模式自今年3月上线以来,已化解各类涉渔纠纷70余起,彰显成效。
2023年4月21日,青岛海事法院召开海洋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讨会,最高院等21家单位参加会议,聚焦海事审判工作中面临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山东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霍敏到青岛海事法院调研指导工作,要求要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
南京海事法院院长一行前往北海海事法院交流,双方就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建设、法院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工作经验等进行交流。
北海海事法院领导深入当地企业,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走访大调研”活动。
2023年5月18日,厦门海事法院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署协议。
厦门海事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3家部门签署协议,联合成立厦门市生态司法协同保护平台。
南京海事法院与江苏省港口集团合作签约,成立人才培养海事司法实践基地揭牌仪式举行。
江苏省委政法委书记调研南京海事法院,对海事法院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不断深化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江苏实践。
香港海员工会张世添主席率交流团到广州海事法院交流,就海员权益保护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
5月26日,《海商法》修改调研座谈会在广州海事法院召开,初北平教授主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及广州海事法院资深法官及广州有关各界出席。
厦门海事法院成功执行一起案件,被执行人涉拖欠100多名船员、渔工劳动报酬,总执行标的约8亿元,涉执行船舶20艘。法院通过研判,优先解决劳动报酬问题,有效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大连海事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造船公司与海洋工程公司纠纷案,体现了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间长期合作、互利共赢的法治理念。
南京海事法院积极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解决一起跨国海运纠纷案,彰显了我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
董志伟、李志艳
代丽梅、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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