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6月14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谋划扫黑除恶斗争——坚持以法治化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6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部署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等工作。
公安部部长王小洪3日在全国公安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议上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
2024年9月16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央督导日前在京进行行前培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对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做出要求。
2024年5月27日,公安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近5年来人民公安工作的积极成效。
8月29日,公安部,公安部挂牌督办涉黑案件侦办工作座谈会日前召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部挂牌督办案件侦办工作为抓手,把打击矛头始终对准重大黑恶组织,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
近日,吉林省白城市委政法委召开会议,通报中央督导组来吉林省督导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初步反馈问题,研究整改举措。
9月10日,朔州市山阴县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2024年第二次领导小组会议。
9月5日,忻州市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会议暨领导小组2024年第一次会议召开,就全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督导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现行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自2019年4月9日起施行。
现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自2019年4月9日起施行。
现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自2019年4月9日起施行。
现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自2018年1月16日起施行。
现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印发《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自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
现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自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
现行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自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
现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自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
现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自2020年4月23日起施行。
中央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应知应会汇编。
2022年1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3批指导性案例(186—188号),其中186号案例为软暴力实施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22年1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3批指导性案例(第186-188号),其中第188案例号明确了在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审理中,人民法院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孳息的权属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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