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就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团结引导产业工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提出意见。
2024年9月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2024年8月3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质量和水平,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4年8月23日,人社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的通知》,维护人力资源市场良好秩序,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依法履责,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2024年10月1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联合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于2024年9月13日正式实施,此系国家首次从法律层面对保障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提出要求。
2024年9月27日,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4年第三次专题推进会上,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王宏志表示:国有企业到2025年必须普遍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
近日,国家推出一系列举措,加强对灵活就业、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同等保护。
日前,上海市静安区总工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社局等多部门联合建立“检察院+人社+工会”支持仲裁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劳动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4年10月2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第六批工会推动治理拖欠职工工资典型案例,为各级工会常态化开展推动治理拖欠职工工资工作提供参考。
2024年10月18日,人社部发布一批侵害劳动者就业权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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