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和泰上海办胡宪律师,周显达律师受邀参与第四届“武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法庭辩论赛,并担任仲裁员评委。
2024年12月7日至8日,泰和泰律师参与第十七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暨第四届中等城市仲裁机构发展论坛(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
律桥2024年第49周境外动态汇总。
律桥2024年第49周境内资讯汇总。
2024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年度报告(2023)》。
近日,2024年“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仲裁高级别对话会(以下简称“对话会”)在福建厦门召开。
2024年12月16日,北京首家境外仲裁机构代表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HKIAC)北京代表处正式揭牌。
2024年12月10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发布通报,自2015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6日,共计受理案件67952件,总标的额达8169.03亿元,其中超过1亿元的案件达1302件。
本文以涉案X基金案件为背景,就其未按照《基金募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回放确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进行解析。
本文就仲裁中,如何区分“明股实债”和“股权投资”,结合裁判案例进行解析。
本案为香港上诉法院案例,被告已初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适用广州仲裁委条款的仲裁协议,上诉庭在一方取得法院缺席的情况下,基于双方仲裁协议的存在,撤销了该判决,转而移交仲裁委,展示了仲裁条款的重要作用。
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乌鲁木齐某宾馆与某石油有限公司纠纷案,当事人在知晓仲裁庭组成人员更换且未在仲裁开庭前通知问题,但未提出异议的,仲裁裁决作出后,不得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申请撤销裁决。
本文就国际商会仲裁院第 23920/FS 号案件的案情及整个仲裁过程进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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