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6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泰和泰(苏州)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
2025年5月19日,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青岛办公室正式成立。
6月2日,我所首席合伙人程守太、合伙人冯超及资深日籍顾问森康晃一行,赴日本东京开展交流活动。
近日,由济南数字经济研究院牵头组织,泰和泰成都办、济南办与深圳办联合承办的“数据交易合同规范团体标准调研及研讨会”在济南顺利召开。
2025年5月17日-21日,国际商标协会(INTA)2025年年会在美国圣迭戈隆重举行,我所律师受邀出席。
2025年5月26日,泰和泰南京办成功入驻江苏数据交易所,系首批入驻的“数据评估服务商”。
近日,在北京举办的中国经济信息社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研讨会暨成果发布会上,泰和泰上海办参编的《公共数据运营从合规底线到价值高地的跃迁》报告正式发布。
2025年5月15日,在ALB颁奖典礼上,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三度荣获ALB“年度中国区域律师事务所”(China Regional Law Firm of the Year)唯一大奖。
近日,国际知识产权知名媒体《知识产权管理》)正式公布了2025年度IP Stars 知识产权业务领域榜单,泰和泰所及合伙人冯超入榜。
2025年4月18日,国家数据局提供《数据提供合同(示范文本)》等4项文本征求意见稿。
近日,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6部门联合印发《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5日起施行。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2025年3月27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发布《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交易指引》,旨在引导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交易行为,维护数据知识产权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4月22日,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浙江省人工智能专利布局与申请指引》,指导加强人工智能产业创新成果保护。
2025年3月31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抖音公司诉亿睿科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二审判决,此系全国首例AI模型侵权案的生效判决。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一起AI文生图著作权纠纷作出裁定,标志着全国首例AI文生图不构成作品案判决正式生效。
2025年4月27日,南京数据资源法庭正式成立,将受理辖区内涉及数据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三合一”审判制度,该法庭是南京首家数据资源审判专门法庭。
2025年4月23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根据《数字市场法案》,对苹果和Meta分别处以5亿欧元和2亿欧元罚款,系法案自2024年3月生效以来开出的首张罚单。
本文为人工智能业务实践和产品合规实务的第二篇,从产品设计、团队组建到宣发上线,拆解全生命周期合规要点,规避反垄断、知识产权与数据隐私风险。
本文以《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颁布为背景,介绍有关AI生成内容监管新要求,并为企业给出应对建议。
本文以律师承办的实务案例“CASUSGRILL”商标无效宣告案为基础,浅析《商标法》第15条第2款的适用。
本文就知识产权领域权利冲突的解决路径及法律后果,结合实务案例解析。
沈志君
冯超
王振华、易怀炯、袁嘉、朱杰、张迪、廖怀学、陈福中、尹晓东、佘卓君、薛莲、郑晓霖、兰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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