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所发现的有关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信息不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符合刑法规定的,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意见》要求,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等五类网暴情形从重处罚。《意见》还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所发现的网络暴力信息不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指导意见》全文详见:“两高一部”出台意见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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