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0日,为了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25年修订)的统一部署,确保案件受理标准与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司法解释保持一致,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发布了《关于案件管辖范围调整的公告》。公告明确,自2025年11月1日起,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其案件管辖范围进行系统性调整。
根据公告,北京互联网法院将自2025年11月1日起,集中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第一审案件:
(一)网络数据权属、侵权、合同纠纷;
(二)网络个人信息保护、隐私权纠纷;
(三)网络虚拟财产权属、侵权、合同纠纷;
(四)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
(五)网络域名权属、侵权、合同纠纷;
(六)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产生的纠纷;
(七)签订、履行行为均在网络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八)因行政机关作出网络数据监管、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监管、网络不正当竞争监管、网络交易管理、网络信息服务管理等行政行为产生的行政纠纷;
(九)检察机关提起的网络公益诉讼案件。
信息原文详见: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关于案件管辖范围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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