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清单》)。
《清单》共3部分内容,分别是我省实施的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市(州)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其中:
●我省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667项,其中,省级行使(含共同行使)516项,市级行使(含共同行使)300项,县级行使(含共同行使)246项,乡级行使(含共同行使)6项。
●我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共4项,涉及农业农村部门2项、市场监管部门1项、林草部门1项。其中,省级行使(含共同行使)1项,市级行使(含共同行使)2项,县级行使(含共同行使)4项。
●市(州)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项,均为成都市自设的县级行政许可事项。
《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详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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