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公布《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

2024-12-03    来源:司法部

2024年7月29日,为更好地指导和帮助中国公民、组织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国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8日。


《规定》(征求意见稿)主要规定以下内容:

(1) 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指导和服务,鼓励商会、行业协会、跨境电商平台等组织搭建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


(2) 加强信息服务。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及时收集、发布国外有关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信息,对国外知识产权制度变化、重点信息加强跟踪了解,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研究,为公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和预警。


(3) 加强应对指导。健全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指导工作机构和工作规程,为我国公民、组织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提供应对策略指导和维权援助。


(4) 加强专业服务。支持商事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参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鼓励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提高涉外知识产权服务能力,通过设立分支机构、联合经营等方式在国外设立执业机构,为中国公民、组织提供优质高效的涉外知识产权和法律服务。


(5) 加强企业能力建设。要求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明确加强对企业宣传、培训,提升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能力。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相关保险业务,支持企业设立涉外知识产权维权互助基金,降低维权成本。


《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司法部:《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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