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建局发布通知,要求各区县主管部门执行《成都市绿色标杆施工工地技术标准(2023年修订)》,对《成都市绿色标杆施工工地名单》内的在建项目工地有关标准进行升级后,向工程项目所属监督机构申报验收,2023年8月30日前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将验收合格的绿色标杆名单报市住建局。
对未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被国家、省、市政府部门通报且整改不力的绿色标杆工地应立即摘除绿色标杆工地标识牌。
《成都市绿色标杆施工工地技术标准(2023年修订)》全文详见: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Copyright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0901915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