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3月26日,北京、上海、厦门、深圳等多地证监局共计对27家私募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来看,私募存在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未切实履行谨慎勤勉义务、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未按照基金合同关于止损线的约定进行投资运作等。中基协也发布公告称,现有北京夷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6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异常经营情形,且未能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3个月内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中基协将注销该16家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Copyright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0901915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