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结涉《金币大富翁》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法院认为,原告要求保护的并非游戏的连续动态画面,而是游戏玩法规则的具体设计,已经超出了视听作品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故原告关于被告侵害其《金币大富翁》视听作品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的主张不能成立。法院审理认定,涉案两款游戏属于同一类型的游戏,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且两款游戏存在大量相似设计,数值体系设计亦基本相同,给予玩家的游戏体验基本相同,被告游戏已经超出合理借鉴、自由模仿的界限,整体抄袭了原告游戏的玩法规则,扰乱了游戏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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