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会签!推动涉案企业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

2024-04-26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日前,金山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法院会签《关于涉案企业合规全流程协作配合的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依法有序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建立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涉企刑事案件中的协调配合机制,推动涉案企业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


《指引》共四个部分23条,规定了涉案企业合规的适用原则、适用条件、合规衔接、保障机制等内容,对侦查阶段、审判阶段开展企业合规的程序以及“公检法”三部门如何相互配合予以详细规定。

1. 侦查阶段如何启动企业合规?

区公安分局对于立案侦查的涉企犯罪案件中有开展合规可能的,应当商请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听取意见建议,对符合条件的,协同启动合规程序,尽快帮助企业走上法治正轨。


2. 审判阶段如何启动企业合规?

在审判环节,对起诉时合规考察尚未完成的,由区检察院继续开展合规考察;对审判阶段启动合规程序的,一般由区检察院和区法院共同开展合规整改工作,也可以由区法院直接组织合规整改工作,但合规评估、审查可以邀请区检察院参与。


3. 审查起诉阶段区检察院开展企业合规如何与区法院配合?

区检察院在开展企业合规启动前可以听取区法院意见。涉案企业在合规整改阶段,区检察院可以邀请区法院共同参与合规的评估、审查等工作;区检察院拟对涉案企业和相关人员分案处理的,可以根据涉案人员在合规整改中的表现,依法提出量刑建议,并听取区法院意见。


4. 如何保障涉案企业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

一是加强资源共享。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可以加入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区检察院可以给予必要支持。


二是加强诉源治理。对于涉企刑事案件暴露出共性问题或者管理风险隐患,可以通过制发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发布行业合规指引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强化合规建设,消除问题隐患。


三是加强会商研判。健全专人联络、联合调研、同堂培训、信息共享、案例发布等工作机制,共同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目前,区检察院已协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办理2起企业合规案件,并针对办案发现的问题,联合区法院等出台《危险化学品涉案企业安全生产合规指引》,推动安全生产案件诉源治理。下一步,金山区检察院将加大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协同力度,强化涉企案件高质效办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金山加快转型塑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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