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分析形势,部署工作,推动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8月11日,湖北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推进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游劝荣指出,破产审判工作是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优化资源配置、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健全市场退出机制、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时代新征程,破产审判工作形势任务发生新的变化,全省法院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准确把握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要把牢破产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主线,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的制度优势,健全市场退出机制,淘汰落后产能,对陷入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让企业重新焕发生机活力。二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危机意识,正确认识破产审判工作面临的风险和压力,坚持在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依法有序稳妥开展破产审判工作,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扎实做好应对处置,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贡献法治力量。三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为地方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湖北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司法力量。
就做好全省法院今后一个时期的破产审判工作,游劝荣要求:
一要强化市场意识和法治观念。破产审判要坚持市场化方向,要尊重市场经济一般规律,以市场化标准启动破产程序,以市场化思维助力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脱困重生,以市场化方式实现资产处置的效益最大化。要坚持法治底线。破产审判牵涉到各方利益,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破产审判,要处理好有法可依与意思自治的关系,处理好私权保障与社会利益保护的关系,处理好司法权和行政权之间的关系,处理好破产企业历史与现代、法律与客观实际的有效衔接。
二要更加注重破产重整工作。对陷入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准确把握企业发展情况、市场前景、发展前途等关键信息,有效衔接庭外重组谈判与庭内重组程序,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挽救企业于既倒,帮助企业获得新生。
三要建立起运作顺畅的府院联动机制。各级法院要主动作为,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建立和完善系列制度规定、组织机构和联动平台,加强府院之间的信息共享,深化协作,常态化联动联处,协同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工作,推动府院联动实质化运行。
四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破产审判关系企业经营者、职工、债权人等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的保障,要站稳人民立场,始终遵循“司法为民”宗旨,全面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切实维护债权人特别是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护机制,多措并举做好职工劳动关系处理和就业安置服务工作。
五要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破产案件的审理不仅涉及到破产法的运用,还涉及到金融、经济、企业运营等方方面面的知识,各级法院要一体化推进破产审判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一是加强经济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积累,不断完善依法能动履职必备的知识体系。二是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更好地履行定分止争、化解矛盾、服务发展职责。
会上,武汉中院、十堰中院、恩施中院、江夏法院、仙桃法院作交流发言。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主持会议。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笛部署下一阶段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
省法院院领导、厅级干部,省法院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民二庭全体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省各级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相关业务部门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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