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知产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单机游戏“云游戏”服务著作权侵权案。该案中,原告公司是游戏《古剑奇谭三》的著作权人,发现被告某云游戏平台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网站上提供涉案游戏的在线服务,玩家点击“web模式开启”即可运行涉案游戏,遂起诉至法院。法院一审认为,涉案游戏具备独创性,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云游戏”服务具体可理解为远程从超高性能服务器中虚拟出来的电脑,用户可在分配的虚拟电脑中进行游戏,游戏的画面和声音通过网络传输到终端,玩家可通过输入设备(鼠标键盘、手柄、触屏)对游戏进行实时操作, “云游戏”服务属于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的行为,被告向玩家提供的获取游戏的方式未获得原告许可,构成侵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43万余元。最高法二审维持原判。
Copyright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0901915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