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联合发布《住宅项目规范 (征求意见稿) 》

2022-11-18    

《住宅项目规范》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居住环境、建筑空间、 结构安全、室内环境、建筑设备7部分内容。其中明确,住宅项目建 设应以适用、经济、绿色、美观为目标,并应遵循“安全耐久,经济 合理;以人为本,健康宜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因地制宜,文化 传承”原则。


根据《住宅项目规范》,新建住宅建筑电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 且轿厢深度不应小于1.40米,宽度不应小于1.10米,呼叫按钮的中心 距地面高度应为0.85~1.10米。入户层为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入户层 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 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入户层为十二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 面的高度超过33米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2台电梯,且其中 至少应有1台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至少应有1台为消防电梯。


可容纳担架电梯采用宽轿厢时,轿厢长边尺寸不应小于1.60米, 轿厢短边尺寸不应小于150米;采用深轿厢时,轿厢宽度不应小于1.10 米,轿厢深度不应小于2.10米。可容纳担架电梯的电梯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90米。


《住宅项目规范》强调,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不应降低结构安 全性和影响正常使用功能。加装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320千克,轿 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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