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彩虹物语》侵犯《冒险岛》游戏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生效判决,判令广州大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大蓝公司)立即停止著作权侵权以及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发布公开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盛趣游戏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超过人民币122万元。
这是继盛趣游戏开启专项维权行动,整治《冒险岛》非法服务器,连续查处十余起《冒险岛》非法私服以来,在买量素材维权领域的全新收获。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玲娜律师全程代理上海数龙科技有限公司参与了本案一审、二审阶段。
二审获胜
“彩虹物语”游戏构成侵权并赔偿盛趣游戏经济损失超过122万元
作为国内2D横轴网络游戏开山之作,《冒险岛》自2004年由盛趣游戏正式在国内进行运营,经过长达20年的精心运营和品牌打造,《冒险岛》IP在国内市场中积累了极高的知名度及美誉度。
然而,市场上一款名为《彩虹物语》的游戏,却对《冒险岛》实施了侵权行为。该游戏在抖音平台进行反复多次推广的宣传视频中,不仅使用了大量盛趣游戏《冒险岛》官方游戏画面及素材,还使用了大量“韩国原班人马打造”“韩国原班团队研发冒险手游”“冒险出手游啦”等直接指向官方《冒险岛》游戏的广告语。在发现《彩虹物语》涉嫌侵权后,盛趣游戏立即展开了侵权调查,就其侵权行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同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起行政举报。
经一审二审审理,法院作出生效判决,首先认定《冒险岛》游戏中的经典元素包括经典怪物花蘑菇、木马骑士、火焰龙及经典场景明珠港、射手村及废弃都市等均受著作权法保护,“彩虹物语”游戏及买量广告素材均侵害了《冒险岛》游戏著作权,而买量广告中“韩国原班人马打造”“韩国原班团队研发冒险手游”“回归”“经典”“再出发”“续梦经典之旅延续童年经典”“重启”“新篇章”“冒险出手游啦”“再度集结”等广告语构成不正当竞争。与此同时,市场监督管理局亦就被告在抖音平台的买量推广行为展开了调查并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侵权买量广告(左)《冒险岛》运行画面(右)
值得关注的是,二审法院在生效判决中强调,大蓝公司在其官网、公众号及抖音广告中实施的行为借助于《冒险岛》的知名度、玩家关注量及用户粘性,即便《彩虹物语》游戏中使用《冒险岛》的元素有限,但其推广行为吸引玩家尝试《彩虹物语》游戏、参与创造《彩虹物语》游戏价值、为其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因此二审法院亦支持了赔偿盛趣游戏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达122万元的一审判决结果,并判决驳回大蓝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
Copyright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0901915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