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郭瑜到宁波海事法院调研多式联运相关法律问题。宁波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建乐参加调研。
今年7月11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正式批准《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草案,并将提交联合国大会第80届会议予以审议通过。研讨会上,郭瑜主任作为参与公约草案制定的中国专家,详细介绍了公约草案的起草过程、现行公约草案主要条文,指出公约为航空、公路、铁路和海运等各类运输方式建立统一了可转让物权凭证法律框架,既适用于单式运输,又适用于多式联运,有助于全面推动“门到门”无缝式运输服务发展。她强调,公约的制定蕴含了中国智慧的规则创新,彰显了中国在国际经贸规则制定过程中话语权。她展望公约通过后的前景,并就最高法院民四庭委托的多式联运调研课题有关法律问题与现场法官进行了互动交流,深入探讨了关于多式联运的若干疑难法律问题。
程建乐院长充分肯定本次研讨会的成效,认为讨论选题切口小、内容深,特别是围绕全球大物流背景下跨境电商带来的多式联运中新情况新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探讨,这一方法值得提倡。他指出,海商法重视“体”,更重视“用”,要准确认识海商法所具有的国际性、实践性,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探索,勇于突破,通过对相关问题和规则的深入研究,切实解决实务难题,推动海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研讨会前,郭瑜主任参观了宁波海事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展示中心、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等,详细了解宁波海事法院相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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