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新浪与抖音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二审判决

2024-02-19    来源:网易新闻

2024年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新浪与抖音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二审判决。此前,微梦公司(微博)起诉抖音公司不正当竞争,要求停止传播移植自微博的内容,并赔偿2000万元。一审法院判决抖音停止不正当竞争,连续7日刊登声明,并赔偿2156,700元。抖音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定微梦公司享有2019年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合法权益,抖音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损害微梦公司经济利益,违反商业道德。维持一审判决,抖音公司需赔偿2000万元及1156,700元,并刊登消除影响声明。


案件详情请见:微博、抖音七年纷争大结局:抖音数据移植构成不正当竞争,判赔2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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