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开展破产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

2022-12-09    来源:中国破产法论坛

破产重整、和解制度是通过法定程序,在利害关系人参与下,挽救有再生希望的危困企业、促进其重获经营能力的重要机制。为做好破产重整、和解工作“后半篇文章”,支持破产重整、和解企业重建信用,促进企业脱困重生,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财金规〔2021〕274号)《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和《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经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做好破产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工作作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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