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4日,为规范管理人选聘审计、评估、鉴定、重大诉讼代理、拍卖辅助等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破产工作,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公正高效办理破产案件,肇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发布《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工作指引》及有关附件详见:《肇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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