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成都市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 (QFLP) 境内股权投资试点管理办法 (试行) 》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已通过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六部门联合印发,明确支持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在蓉集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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