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布对钨、碲、铋、钼、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2025-02-14    来源:商务部

2025年2月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布对钨、碲、铋、钼、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公告》全文详见: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0号 公布对钨、碲、铋、钼、铟相关物项 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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