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深圳市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1月28日。《意见》主要包括构建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科技金融高质量创新发展、完善创投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枢纽功能、进一步完善平台和智库服务等内容,明确银行贷款是支持科技创新的主流方式,要求强化对重点科创领域的金融服务保障、健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制,并明确要探索发行科创债券,创新“政银保担”合作新模式,鼓励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等。
无独有偶,上海等五地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出炉也于近期出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要求,经国务院同意,2022年11月18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印发《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
《总体方案》着眼金融、科技和产业良性循环与互动,紧扣科技高水平供给和区域高质量发展,以金融支持长三角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广渠道、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为主线,从健全科创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推动科创金融产品创新、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科技赋能金融、夯实科创金融基础、扎实推进金融风险防控七个方面提出19项具体政策措施。
《总体方案》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协同推进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推动形成金融供给和需求结构平衡、金融风险有效防范的良好生态,打造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研发生产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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