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中国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发布《跨境资料转移指引:建议合约条文范本》。《范本》系针对近年处理个人资料日趋数码化及营商全球化,香港企业在进行跨境资料转移时所面临的挑战和复杂性与日俱增的情况所做出的应对。《范本》适用于由一香港机构转移个人资料至另一境外机构;或由一香港资料使用者所控制两个均属香港境外机构之间的个人资料转移。
《范本》向资料使用者介绍了两套跨境资料转移建议条文范本,包括:
1.由一名资料使用者转移个人资料予另一资料使用者,转移者和接收者均分别使用有关个人资料作其业务用途;
2.由资料使用者转移个人资料予资料处理者,接收者只会为转移者制定的用途处理个人资料。《范本》不仅明确了相关定义、转移者的责任、接收者的责任等,还以数据转移一览表的形式要求披露数据转移的相关信息,如个人资料类别、转移目的、准许司法管辖区、保留时期、继续转移的接收方与目的、保安措施、如何保障资料当事人的查阅及改正资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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