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5年)
为进一步加速本市医药健康产业创新,推动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防病治病需求,提出如下工作举措:
一、持续促进临床试验提质增效
(一)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升临床试验效率。将临床试验项目启动整体用时压缩至20周以内,多中心试验项目伦理审查互认率提高至90%以上。加快医企协同研究创新平台建设,推进临床试验医企供需在线对接。实现临床研究联合体在京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全覆盖,依托电子病历共享应用系统实现人工智能赋能受试者招募。(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二)提升国际临床试验能力。加强头部医企合作,扩大青年项目负责人培养规模,培养引进具备牵头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能力的高水平项目负责人。对牵头完成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项目负责人给予资金支持,研究团队成员在职称职级晋升时作为重要参考。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全球同步药物和疫苗临床试验。(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药监局)
(三)启动建设肿瘤、心脑血管、神经退行性疾病等重点专病全自动智能化生物样本库,推动脑卒中等高质量样本数据资源应用。推动自然人群队列样本库建设。建立重大疾病临床试验预备队列。通过揭榜挂帅开展低成本、高通量基因测序和蛋白质组学检测等自主可控关键设备技术攻关。(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药监局)
(四)鼓励医企建立研发咨询合作机制,布局研发管线。组织推动医疗机构开展已上市药物扩大临床适应症研究、使用。对临床急需或疗效显著改善的创新药械建立绿色通道,予以优先支持保障。支持围绕阿尔茨海默症开发更精准快速、低成本的诊断筛查试剂和药物;针对糖尿病开发更便携、智能化的无创血糖仪;针对儿童开发透皮注射等更便捷、更安全的给药新技术;针对肺部疾病开发更快捷、低成本的人工智能多病共筛和辅助诊断产品。加快推进医疗机构自行研制使用体外诊断试剂试点工作,完成5个试点产品备案,优先将罕见病用诊断试剂纳入试点品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药监局)
(五)深化医疗卫生机构医学创新和成果转化改革试点,扩大试点机构范围,推动加大自有资金投入力度,加速创新和成果转化。(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药监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二、不断提升审评审批效能
(六)深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将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缩至30个,创新药试点品种持续扩大,试点范围扩大到医疗器械。深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试点,将审评时限由200个工作日压缩至60个,争取将试点范围扩大至仿制药申请。(市药监局、市卫生健康委)
(七)提升药械创新服务站能力,推动建立化妆品原料创新服务站。按照“提前介入、一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原则,实施重点项目制管理,累计纳入项目制服务药械品种数量不少于300项。2025年新获批创新药械产品数量不少于15个。(市药监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八)提升药械检验能力,持续扩充检验项目,在全国率先实现对临床急需药械即收即检。推动全国首个疫苗检验中心投入使用,省级疫苗批签发能力保持全国领先。无源医疗器械和诊断试剂检验时限平均缩减至60个工作日,有源医疗器械检验时限平均缩减至90个工作日。(市药监局)
(九)与国家监管机构紧密配合,围绕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脑机接口、3D打印生物材料等领域,探索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监管,推进国家级监管科学创新研究基地建设。(市药监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十)开展医药企业生产检验过程信息化试点,推广非现场监管方式,推动智慧监管。实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和注册核查质量管理规范同步检查,对同时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合并检查。(市药监局)
(十一)积极推进药械审评改革试点,完善药品监管体制机制,充实高素质专业化技术力量,承接更多审评检查职责,提高与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审评检查能力。(市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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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措施(2025年)》全文详见: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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