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工信部发布55项行业标准报批公示稿,其中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合规密切相关的有6项,包括《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5部分:设备信息》《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8部分:录像信息》《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10部分:通话记录》等。
其中,设备信息标准将设备信息分为基本设备信息(如设备厂商名称、设备型号、CPU型号等)、不可变更设备标识(IMEI、Android ID、设备硬件序列号等)、可变设备标识(IDFA、IDFV、GAID、OAID、CAID等)三类。收集信息最小化,要求为实现相关功能服务收集设备标识时,应单独征得用户同意并为用户提供有效的开关,且需按最小必要种类和最低频率收集,若本地处理设备信息能完成相关功能,宜优先选择本地处理。在广告营销典型场景下,基本功能最小必要收集信息字段(可选)包括IDFA、IDFV、GAID、OAID、C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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