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等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学习重点、工作措施三部分,明确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意见》紧紧围绕“应知应会”这一基本要求,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创新性地将清单制度引入领导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工作中,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把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注重党内法规学习同国家法律学习的衔接协调,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是着重对领导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出整体性安排、提出原则性要求,建立健全清单制度,具体的清单由各地区各部门分级分类制定。
三是突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强调领导干部在学习了解应知应会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深刻理解和掌握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基本精神,强化对法治的尊崇和对法律的敬畏,培育法治信仰,做到知信行合一。四是重点围绕“应知应会”提炼出基本的、共性的要求,聚焦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列明了领导干部共同应当掌握的最基本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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