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合规系列之安全生产合规法律服务

2025-09-28  作者:熊孜,晏子喻  来源:泰和泰南昌办公室

前言

2022年8月,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吹响央企合规体系建设的号角,也对国资体系内、甚至于民营企业的相关规范发展与业务开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时隔三年,为回应社会与客户需要,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总结近年来在业务领域中的积累,将一系列以企业合规为主题的研究成果以“昌泰合规月”的形式集中呈现给社会公众,为该领域法律服务的知识积累与服务水平提升贡献力量。


01安全生产合规服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一)政策法规驱动的刚性需求

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政策法规对企业安全生产合规提出了明确且严格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律,明确了企业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要求,包括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5部门办公厅(秘书局、办公室、综合司)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提升合规意识加强合规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调了企业合规管理的重要性,明确指出要引导中小企业增强合规意识、加强合规建设、提升合规管理水平,防范生产经营风险。到2030年,中小企业合规发展环境将进一步优化,合规服务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企业将基本具备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合规管理意识和能力,依法合规经营水平显著提升,合规成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高频风险点与事故代价

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常见且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风险点。

1. 高频风险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与规范体系尚不健全。目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尚未构建完善,导致各岗位责任人员职责范围界定模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与考察机制尚未有效落实。


:昆明极地户外拓展有限公司“9·11”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原因:从业人员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昆明极地户外拓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未落实企业安全 6主体责任,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人员。


(2)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未得到落实。未对全体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尤其是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导致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此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也未如实记录。


例:2023年黑龙江双阳煤矿“11·28”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951.3万元。事故原因:双阳煤矿左二安装面违规自然排放瓦斯,回风巷单道风门处风流短路,造成进风巷内无风或微风,导致瓦斯局部积聚达到爆炸浓度,电缆失爆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3)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未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例:2023年内蒙古杭锦旗亿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9·7”重大高压气体泄漏事故,造成10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原因:压力管道远传压力变送器位置违规变更,主管道与放空火炬管线连通处严重堵塞,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


(4)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未对安全生产条件配置必要的资金投入;未依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未将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例:深圳市云上汤泉酒店拆除工程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事故原因: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楼板切割拆除的安全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管,及时消除作业工人冒险作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建设项目未遵守“三同时” 的同步建设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

 

例:广东富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2·31”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786万元。事故原因:车间流入车轴装配总线地沟内的稀释剂挥发产生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现场电焊作业产生的火花引发爆炸。至事故发生时止,新厂未履行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消防等竣工验收程序以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


(6)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及设备的管理缺乏规范性。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定期检查、技术改造及报废等环节均未能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规定标准;在日常管理中,也缺乏对这些设备的系统性维护、细致保养以及定期的专业检测。

 

例:温岭市捷宇鞋材有限公司“7·4”厂房坍塌重大事故,造成14人死亡、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事故原因:事故单位未按规定办理规划建设审批和用地审批手续,未取得《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非法占用土地,违法建设厂房,未经工程勘察设计,未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而是直接组织劳务人员违规施工,未经荷载计算擅自在屋顶建造水池用于蓄水,擅自将存在严重建筑质量安全问题的厂房投入生产和出租用于生产,导致增加建筑荷载。


(7)技术更新与安全标准滞后。随着生产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未能及时跟进,导致新技术、新设备在应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同时,对于新技术的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也缺乏足够的关注和研究。


(8)应急管理和事故响应机制不健全。企业缺乏完善的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未进行定期的演练和更新,导致在事故发生时无法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或未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损失。


例:桐城市某机械公司“4.5”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6.5万元。事故原因:该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车床操作工以入厂时“师带徒”形式为主,未能提供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培训记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没有针对性,企业虽编制了6个专项处置方案,但均未进行演练,2020年仅安排了一次防中暑演练。

 

(9)安全文化缺失。企业缺乏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企业未能通过有效的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例:山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12”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事故直接原因:3名工人对工厂3#玉米浆池进行抽浆作业时中毒晕倒,后续工厂救援人员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初步事故原因判定是在发酵时,密闭的有限空间产生了硫化氢气体。


(10)缺乏持续改进和反馈机制。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不断的评估、改进和反馈。然而,部分企业缺乏这样的机制,对于安全生产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往往只是进行简单的整改,而没有深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导致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11)外部环境变化应对不足。外部环境的变化,如法律法规的更新、市场需求的转变等,都可能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产生影响。部分企业对于这些变化缺乏足够的敏感性和应对能力,未能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策略和管理措施,导致潜在的安全风险增加。


这些高频风险点不仅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还可能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因此,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合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规范体系,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的符合性,严格遵守“三同时”规定,规范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及设备的管理,完善应急管理和事故响应机制,加强安全监管,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以全面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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