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国家林草局举行的《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林草局生态司(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司长张利明表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自3月15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填补了古树名木保护领域国家层面的法规空白。
古树名木是十分重要的物种资源、景观资源和生态资源,它承载着传统文化,记载着历史变迁,被誉为“绿色的国宝”“有生命的文物”。今年1月,《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出台,《条例》的出台,对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
《保护条例》全文详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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