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事实 :
西藏世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
一、 公司法定代表人、合规风控负责人均已离职,且至今未到位。
二、 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相关材料均由公司股东代为负责管理。
三、 公司目前无实际经营地,工作人员仅有一名财务人员。
西藏世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中未履行恪尽职守、谨慎勤勉的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处罚结果: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持续加强业务管理,尽职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决心的违法违规行为。
相关法规:
2021年6月9日中基协通过AMBERS系统发布的《关于加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员工总人数不应低于5人、且一般员工不得兼职。通知要求,对于不符合员工人数要求的私募管理人,需在三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期后、中基协将对仍不符合要求的管理人采取进一步自律措施 。此前,在2018年12月更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 中就已有相关规定:根据 《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申请机构员工总数不得少于5人,申请机构的普通员工不得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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