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结条约管理办法

2022-11-30    来源:中国政府网

为了满足新时代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需求,《缔结条约管理办法》 系统总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实施以来的工作经验,对新阶段我国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完善  “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均有重要意义。


《缔结条约管理办法》坚持科学立法、依法立法,对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参与缔结条约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作了严格规定,为相关部门在缔结条约时依法行政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国务院的审核义务、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审查责任、司法部的审查职责和向党中央报告的条件作了明确规定,为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多主体、全过程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创造了条件;对缔结条约时征询特别行政区意见的主体、条件、方式、事项、时限,以及条约扩展适用于特别行政区时的声明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是坚持依法治港治澳、完善 “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


办法全文详见:缔结条约管理办法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