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一起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4-04-26    来源:杭州互联网法院

4月16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通过非法渠道购入多地新生儿个人信息3万余条,并向某摄影公司、某创意公司销售。法院认为,涉案的新生儿个人信息包含出生日期、性别、父母姓名及联系方式等,足以识别到特定的新生儿及其父母,属于《民法典》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三名被告以牟利为目的,在未取得个人同意的情况下,非法买卖、使用特定人群的个人信息,不仅有损相关主体的公民个人信息权益,还侵害了公共信息安全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遂当庭判令三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29万余元。上述公益损害赔偿金用于个人信息保护或者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公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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