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涉预付式消费典型案例。该《解释》起草时多次征求各方意见,旨在贯彻党中央提振消费等决策部署,解决预付式消费突出问题,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解释》共27条,明确了适用范围,除常见生活消费领域,家政等领域纠纷也适用,排除一次性消费及多用途预付卡纠纷。明确责任主体,包括借名发卡、特许经营、商场场地出租者等情形下的责任认定。规制“霸王条款”,如收款不退等条款无效。保护消费者转让预付卡权利,规定消费者解除合同及七日无理由退款的权利。区分消费者和经营者原因的退款规则,打击“卷款跑路”行为,明确经营者需承担惩罚性赔偿甚至刑事责任。还规定经营者控制证据却不提交时,可依消费者主张认定事实。同时发布6个典型案例,助力理解《解释》内容。
《解释》全文详见: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6个典型案例详见:最高法发布涉预付式消费典型案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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