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大连仲裁周系列活动之共绘航运法治新蓝图——第二届东北亚航运法治交流大会成功举办

2025-07-17    来源:大连海事法院

近日,第二届东北亚航运法治交流大会在大连隆重召开。本次大会由大连海事大学、中国船东协会、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以下简称“我院”)共同主办,汇聚政府、司法、高校、律师、企业等各界代表180余人现场参会,围绕航运法治建设、争议解决机制创新等议题展开深入探讨。


会议伊始,大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晓峰、大连海事法院院长张国全、大连海事大学校长单红军、中国船东协会副秘书长陈珲、我院院长毕凤有五位嘉宾为大会致辞。本环节由我院副院长刘军主持。


张晓峰副秘书长指出,大连作为东北亚重要国际航运中心,正以港口为依托,构建“三中心一枢纽”发展格局。当前全球航运格局深度调整,数字化转型、绿色发展与供应链韧性提升成为关键,需通过法治手段优化航运服务功能,强化区域规则话语权。


张国全院长提出“法治协作、前瞻研究、人才共育”三大路径,建议建立东北亚航运法治协作机制,深化海事仲裁裁决执行合作;聚焦航运金融、无人船舶等新兴领域开展法律研究;培养“法律+航运+国际规则”复合型人才,为航运法治提供支撑。


单红军校长从航运产业对于世界及我国经济格局的战略意义出发,指出法治是航运业行稳致远的压舱石,大连海事大学在海事法律、海事仲裁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的深入研究和实践探索,愿与业界深化务实合作,为构建更加公平、高效、开放的东北亚航运法治新秩序,服务国家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智慧和力量。


陈珲副秘书长指出,我国虽然在世界航运业具备了相当的实力规模,但是在高端航运服务领域仍然滞后于产业需求,亟须法治保障与产业升级的同频共振。希望通过司法实践、企业需求、学术研究的三方对话,从行业规则的前瞻研究、多元解纷机制的本土化创新等角度的思维碰撞,打通从法律文本到产业应用的“最后一公里”,让法治真正成为航运企业走出去的护航剑。


毕凤有院长指出,大连具备发展航运仲裁所需的人才优势、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将航运法治交流大会作为第三届仲裁周系列活动收官之日的重磅活动,体现了我院对于航运事业的高度重视。大连国际仲裁院将通过增强大局意识、创新仲裁规则、发挥人才优势、搭建协作平台、服务端口前移等诸多举措,发挥专业优势,为航运争议解决提供中国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黄西武以《回顾与展望—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历史贡献与发展方向》为主题,介绍了《海诉法》的修订背景及进展情况。黄西武法官指出,《海诉法》实施以来为中国海洋经济、航运秩序提供了司法保障,为民诉法的发展完善做出创新性贡献。而首次系统性修订将聚焦对接民诉法新制度、回应国际公约要求、解决司法实践痛点三大问题,希望本次修订吸纳行业各方智慧,提升中国特色海事审判的国际公信力。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法务与风险管理本部总经理李倬琼以《危机中育新机 变局中开新局—新形势下涉外航运法治的新挑战新课题》为题,分享应对美国301调查的“点线面”策略,并强调美国对中国航运业的打压已形成“立法-行政-司法”组合拳,企业需强化合规管理,在合同中预设制裁应对条款,避免单点风险演变为系统性危机。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朱作贤以《<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的中国贡献》为主题,指出中国作为公约倡议者,推动建立“双轨制”单证体系,既保留传统运输公约的责任框架,又创设可转让货物单证(NCD)制度,赋予其物权凭证功能,公约首次将海运提单功能延伸至铁路、公路等多式联运领域,中国实践中的“串联式+并联式”单证模式成为规则范本,为全球供应链数字化提供了中国方案。


主题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修订的重要问题

本环节由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曲涛主持。大连海事大学教授韩立新、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副庭长平阳丹柯、上海海事法院海事庭庭长辛海、辽宁省律协海商海事专委会主任祝默泉、段和段(大连)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东分别围绕网络拍卖相关问题、跨境电商物流纠纷等管辖问题、共同海损理算与分摊问题、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扣船问题等结合自身理论研究及实务操作中遇到的困境,为《海诉法》的修订提供相关建议。


主题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背景下海事争议的多元解决机制

本环节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蒋跃川主持。深圳国际仲裁院海事仲裁中心副主任黄一鸣、大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王振义、大连海事大学教授周清华、招商轮船法律合规及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翟娟、伦敦保赔协会高级理赔经理李润华、江苏省律协海商海事专委会主任何海军分别围绕仲裁地的选择、仲裁与诉讼的理念差异、仲裁前置程序效力、长期租约的条款预设、改变管辖的实践尝试、保赔协会调解模式等问题进行专业分享,为海事争议的多元化解提供有益建议,助力企业多维度、多视角筑牢航运法治防线。


会议总结:凝聚共识展望未来

蒋跃川副教授作闭幕总结。他指出,本次大会既是对东北亚航运法治建设的阶段性复盘,更是一次面向全球航运法治建设“中国方案”的隆重宣示,希望各方携手,助力航运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航运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把航定向。


未来,我院将以打造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为发展目标,始终锚定航运法治建设前沿,以国际航运仲裁院为核心载体,深度融入东北亚航运法治生态,全力构建与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地位相匹配的仲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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