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深圳市网信办发布《深圳市加强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若干指引(2025年版)》。《指引》共四部分十五条,(1)在隐私政策规范方面,《指引》要求,应用分发平台及APP内须提供便于访问、长期有效的隐私政策,应包含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用户权利行使和投诉渠道;涉及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还要单列规则。(2)在用户同意管理方面,《指引》明确,运营者处理个人信息需以显著方式告知,禁止默认勾选或捆绑授权;处理敏感个人信息要“单独同意”;用户撤回同意后须得到切实保障。(3)在数据处理合规方面,《指引》明确,运营者处理个人信息须遵守数据“最小、必要”原则,申请使用权限严禁“一揽子”授权和频繁弹窗骚扰;个性化推荐要提供非定向选项或便捷拒绝方式;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不得滥采、滥留个人信息,训练数据涉及个人信息需依法合规。(4)在用户权益保障方面,《指引》要求,运营者应告知用户享有查阅、复制、更正、删除、限制处理等权利,须在1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处理用户诉求,不得人为设置障碍。
Copyright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0901915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