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3件税务部门规章和68件税务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19件税务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废止和修改。该公告有利于清理过时或冲突的规定,使税务规范性文件更加符合当前的税收政策和征管要求,促进税务合规。
《决定》全文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修改的部分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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