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新能源汽车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调查报告》,就新能源汽车消费领域问题进行调查公示。报告披露不公平格式条款重点问题包括:协议交易对象不明,将参与服务的关联企业或第三方都写为协议当事人却又不明确列明当事人名称,协议中仅使用简称且明确当事人全称,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车企单方修改权无限制,格式条款允许车企单方修改协议而无需单独通知消费者,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个人信息使用不规范,协议中规定车企可以通过收集到的用户信息来形成用户画像并向用户展示、推送商品或服务等信息,涉嫌对个人信息的过度商业化使用;隐私政策中包含个人信息出境条款,但未获取用户单独同意;约定响应用户查阅权、复制权时间过长,难以满足消费者实际需要;链接第三方增值服务,但却声明自身对第三方服务不负责任;用户发布作品即视为授权车企无限制的授权许可,侵害用户知识产权;通过格式条款约定管辖为车企所在地法院,而不与消费者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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