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第5号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2〕11号)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管理,切实提升消防施工质量水平,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9月13日,成都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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