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公安部发布《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2025-12-02    来源:国家网信办官微

11月22日,国家网信办、公安部发布《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二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1)规定国家网信部门等制定发布大型网络平台目录,对大型网络平台的认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注册用户5000万以上或者月活跃用户1000万以上;提供重要网络服务或者经营范围涵盖多个类型业务等;(2)要求大型网络平台须指定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并设置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机构,并明确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的职务要求、国籍要求、专业要求、职责内容等;(3)要求大型网络平台将在中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于设立在中国境内、主要负责人为中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安全性符合相关标准的数据中心;(4)细化大型网络平台协助个人信息主体行使数据可携权的要求,即应当在接到个人请求后30个工作日内将个人信息通过通用、机器可读的格式进行转移,并告知处理结果。征求意见截止时间至12月22日。


信息原文详见:国家网信办、公安部发布《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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