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于2024年11月8日修订通过

2024-12-30    来源:中国政府网

新版《文物保护法》经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审议修订,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新版《文物保护法》相对旧版变动如下:

1.全文由8章80条修改为8章101条,增加19条修改75条保留5条;


2.明确文物基本概念:文物是指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遗存。


3.增加基本制度6项

(1) 文物普查调查制度

(2)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制度

(3)“先调查、后建设”制度

(4)“先考古、后出让”制度

(5) 地下文物埋藏区制度

(6)水下文物保护区制度


4.调整概念表述8处

(1)古石刻——原表述:石刻

(2)古壁画——原表述:壁画

(3)设区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表述: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4)文物保管所——原表述:保管所

(5)文物行政部门——原表述: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

(6)文物保护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原表述:其他建设工程

(7)文物销售单位——原表述:文物商店

(8)文物拍卖——原表述: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5.增加保护要求8项

(1)文物工作要求: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

(2) 革命文物保护要求:对与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和伟大建党精神等有关的文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保护。

(3) 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确定公布游客承载量

(4)不可移动文物使用、修缮、保养、迁移的最小干预原则

(5) 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6)依托历史文化街区、村镇进行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要求:严格落实相关保护规划和保护措施,控制大规模搬迁,防止过度开发,加强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

(7) 文物收藏单位合理注意义务:对拟收集、购买文物来源的合法性进行了解、识别。

(8)文物销售单位、文物拍卖企业行为规范:如实表述文物的相关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6.增加鼓励支持措施10个

(1)文物价值挖掘阐释

(2)文物保护科学研究

(3)文物保护数字化工作

(4)文物利用研究

(5)文物保护专业人才培养

(6)文物保护国际交流合作

(7)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向社会开放

(8)文物收藏单位收藏保护可移动文物,开展文物展览展示、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

(9)社会力量参与

(10) 公民、组织合法收藏


7.增加表彰奖励措施3项,目前共10项表彰奖励措施

(1)认真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文物成绩显著的;

(2)为保护文物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

(3)将收藏的重要文物捐献给国家或者向文物保护事业捐赠的;

(4)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

(5)在考古发掘、文物价值挖掘阐释等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

(6) 在文物保护科学技术方面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其他重要贡献的;

(7) 在文物面临破坏危险时,抢救文物有功的;

(8) 长期从事文物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

(9) 组织、参与文物保护志愿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

(10) 在文物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


8.增加禁止性规定7项

(1)建立博物馆、文物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其管理机构不得改由企业管理。

(2)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考古发掘资料。

(3)禁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将馆藏文物抵押、质押给其他单位个人。

(4) 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公告的被盗文物不得买卖。

(5)外国政府、相关国际组织按照有关国际公约通报或者公告的流失文物不得买卖。

(6)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不得抵押给境外组织或者个人。

(7)文物销售单位销售文物、文物拍卖企业拍卖文物,应当如实表述文物的相关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9.增加公布要求8项

(1)文物认定的主体标准和程序

(2)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

(3)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

(4)向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开放时间和游客承载量

(5)地下文物埋藏区水下文物保护区

(6)博物馆开放时间和接待人数

(7)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的具体范围

(8)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不再收藏的文物退出馆藏的办法


10.调整行政许可2项

增加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原址保护措施审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迁移、拆除审批。

(1) 不可移动文物原址保护措施审批,原许可: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2)不可移动文物迁移、拆除审批,原许可:文物保护单位迁移、拆除审批;


11.调整资质或者许可证书表述2项,目前共有资质或者许可证书4项

(1)文物销售许可证

(2)考古发掘资质

(3)文物保护工程资质

(4)文物拍卖许可证

增加文物违法罚款额度单位最高1000万元


新修订《文物保护法》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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