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将试点委托转为正式委托开展部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公告》

2025-08-18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将试点委托转为正式委托开展部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公告》,决定自8月1日起,将试点委托转为正式委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将部分适用经营者集中简易程序的案件委托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等5个省(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审查。委托事项包括:至少一个申报人住所地在受委托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联系的相关区域的;经营者通过收购股权、资产或者合同等其他方式取得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其他经营者的住所地在相关区域的;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住所地在相关区域的;经营者集中相关地域市场为区域性市场,且该相关地域市场全部或主要位于相关区域的;市场监管总局委托的其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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