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条例》旨在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共34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调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二是严格规范建设,严禁非法乱建。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政府有关部门、经营管理单位按照规划、标准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三是明确各方责任,压实管理义务。四是加大保护力度,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明确对保存期限届满后已实现处理目的的视频图像信息应当予以删除。五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法律责任。
《条例》全文详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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