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质局、省地调院、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为加强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维护地质勘查行业秩序,促进地质勘查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文件全文详见:《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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