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政务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近期,《政务数据共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出台,并于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务数据治理与开发利用,将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以政务数据共享为抓手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助力高质量发展。
《条例》的出台是我国数据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标志着我国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迈入法治化建设新阶段。《条例》以系统性法形式明确了政务数据共享的体制、路径、规则、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为打破“数据孤岛”、释放数据价值、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条例》全文详见:政务数据共享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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