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国家数据局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中央网信办网络数据管理局副局长王琦介绍: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只限于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对于重要数据出境,经过安全评估认为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出境。对于个人信息出境,个人信息处理者可以选择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与境外接收方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等方式。对于不涉及重要数据或个人信息的一般数据,可以跨境自由流动。截至2024年12月,国家网信办共完成数据出境安全评估项目285个,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1071个,其中安全评估项目未通过占比小于10%。除个别项目因重要数据出境必要性不足或存在安全风险未通过评估,其余大多数未通过的主要原因是数据处理者未按照法律规定征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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