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要求,中央和省委、市委先后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旨在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市委“一二三四六十”目标定位和思路举措,锚定服务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相关案件,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助推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在工作机制层面,青岛中院聚焦纠纷防范化解、优化办案模式、强化助企服务三个重点领域,积极延伸司法服务,不断提升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房地产秩序。一是聚焦前端施策,推动涉房企纠纷防范化解。二是坚持多维发力,不断优化案件办理模式。三是找准服务靶向,助力企业纾难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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